39份监管函、7次跨界失利 八菱科技何时能让《远去的恐龙》归来?
新华财经北京11月8日电(丁晶)十一长假山水桂林迎来旅游高峰,而当地曾经大力引入的《远去的恐龙》文旅项目却依旧处于停摆状态,走进项目园区,映入眼帘的是一只只孤单矗立着的机械恐龙,它们已在这里期盼了4年,希望能有重见天日的一天。在《远去的恐龙》背后,投资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菱科技”)的身影若隐若现。
一位不愿具名的项目策划方人士对新华财经表示,八菱科技以场馆未封顶为由迟迟不进场安装剧场演出设备,导致项目至今未能完结,剧场处于荒废状态。
计划投资5.8亿元 重点文旅项目被搁置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显示,《远去的恐龙》演出剧场建设项目在2019年被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重点文旅项目,项目计划投资5.8亿元,2021年度完成投资8490万元。此外,在2020年至2022年的临桂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多次提出加速推进该演出剧场建设项目。
演出剧场为何荒废?据了解,作为投资方之一的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象恐龙公司”)及其母公司八菱科技,在研讨会、多方信函的催促下,仍不进场安装大桁架,坚持先交付剧场,再进场安装演艺设备,导致剧场无法一体化施工。印象恐龙公司则声称,不要把大桁架安装与场馆建设混为一谈,大桁架安装与场馆屋顶无关,《远去的恐龙》策划方恐龙谷公司将建设好的场馆交付后,其再考虑内部装修、设备安装等事宜。
但场馆施工单位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发给恐龙谷公司的“关于建设方尽快解决相应问题推进项目正常施工工作联系函”中明确指出“大桁架无法施工会直接影响屋面网架及其他剧场上部暖通安装等工作”,因此场馆建设也将面临停工风险。
同时,剧场设计单位桂林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年9月发布的“恐龙演艺馆项目关于外网架和内桁架的有关说明”就施工技术要求提出,由于场馆主体结构屋面网架结构与LED屏支承钢架钢结构(大桁架)之间设计高差间距非常小(最小处不足1米),考虑到施工进度以及成本控制,LED屏支承钢架钢结构必须先于场馆主体结构屋面网架结构的施工,才符合施工流程,才能达到将演艺设备的安装与主体建筑一体化的设计施工要求。
双方各执一词,项目搁置。
投资方八菱科技8年收39份监管函 涉及年报业绩、内控缺陷等
纵观八菱科技上市12年来的表现,除主营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外,频繁进行“多元”跨界,可随着跨界纷纷失利,又因子公司法人代表涉及违规担保,2020年 7月2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据新华财经不完全统计,从2015年至今,八菱科技共收到39份监管层下发的关注、监管、问询、警示函。
部分重点监管函件
从类型来看,年报问询和警示监管函居多,从2015年、2016年、2018-2022年,公司有7年接到年报问询函,此外2019年还收到半年报问询函。数据显示,自2017年后,八菱科技业绩整体出现明显下滑,2020年归母净利润亏损高达6.85亿元,为近年来最低值。
同时,八菱科技还因内控缺陷遭受过监管处罚,实控人顾瑜及前财务总监黄生田曾被广西证监局出示警示函。从今年3月24日起已由林永春接任财务总监岗位。
谁在减持?花式跨界收获几成?
跨界文化演艺产业,让八菱科技在资本市场上尝到了甜头。2015年,八菱科技的股价创下了上市以来新高89.8元/股,同年杨竞忠、顾瑜夫妇更以95亿元的身家首次登上胡润百富榜。
此后,公司陆续通过参股、认购等方式,进军细胞技术、工业大麻、新材料、新能源电池、网络游戏、智慧厕所诸多领域,但股价却在这一支支“兴奋剂”的刺激下进入冲高、走低、再冲高的“怪圈”中。
纵观“多元”跨界结局,其不仅将《远去的恐龙》打入“冷宫”,更与宇量电池等公司在蜜月期后分道扬镳,甚至将大姚麻王公司诉上法庭,而主营业绩却一直未见起色。
据2023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19437.19万元,同比下降26.22%,其中热交换器和内外饰件两大主营产品营收分别下降23.67%和25.11%。在上述同一周期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5.13万元,但其非主营业务的投资收益为1850.7万元。
从三季报利润表来看,2023年1-9月归母净利润为1.32亿元,而投资收益高达1.31亿元,同比增长325.13%。报表披露原因主要为出售子公司北京弘天15%的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但从现金流表项目来看,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为85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2015年年底,杨竞忠与顾瑜合计持有44.63%的八菱科技股权,截至目前,该夫妇二人的持有比例下降至32.16%。而顾瑜持有八菱科技股权占总股本的比例从上市时的17.71%降至8.71%,目前所持八菱科技股份的质押比例高达95%以上。
2023年9月27日,八菱科技发布《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而在前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中,除第四期因股价倒挂严重,无法实施外,第三期计划已终止,第一、二期出售了部分股票,处于计划展期中,而第五期仍在减持计划中,截止2023年8月25日公告显示,该期计划尚未进行股票减持。
阴阳合同旧风波再被提及
时间追溯到2015年7月19日,八菱科技发布公告,与北京大风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风”)及《远去的恐龙》总策划贺立德(即恐龙谷实控人)及妻子覃晓梅女士签订文化演艺事业服务协议,各方约定了服务内容及劳务费、版权费的支付方式。
上述公告明确表示,对于《远去的恐龙》项目,若八菱科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贺立德、覃晓梅夫妇作为发行对象参与股票认购,则不再享有项目版权费。基于上述安排,八菱科技依法取得上述项目的相关版权。这就意味着,八菱科技极有可能完成一笔零成本“交易”,而这笔“交易”的标的是价值数亿元的《远去的恐龙》的项目版权。八菱科技从2015年7月20日起连续拉升三个涨停。
“我怎么可能自己花钱认购八菱科技的股票,再把我作品的版权免费赠送给它。”贺立德接受采访中表示,2015年7月16日,八菱科技与其共签署了两个版本的服务协议,而市场公开的这份并没有提及任何关于他和夫人覃晓梅的补偿内容。另一份印有顾某、贺立德、覃晓梅手印的服务协议显示,作为甲方的顾瑜承诺,乙方持有的本协议项下的八菱科技的1000万股股份的收益,在限售期(3年)届满后的1年内,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若乙方低于上述承诺收益,则由甲方控制人予以补足,由于上述期限内乙方自身不出售股票的原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带着是否存在“阴阳合同”、“跨界多次是否创造利润”、“项目为何迟迟不予开工”等诸多问题,新华财经通过邮件致函八菱科技进行询问,截至发稿,仍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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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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